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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純良

文號
20-113-10001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10/18
違規日期
2024/07/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承租之堆置場,經量測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賢孝段一一六三地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賢孝段1163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