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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3003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2/03/18
違規日期
2021/11/0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執行排放管道採樣,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為94mg/Nm³(限值50mg/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鶯歌區南靖里文化路四二七之四、之五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四二七之四、之五號
統一編號
865298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