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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聯飾品實業廠

文號
40-114-06001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6/09
違規日期
2024/07/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7月15日執行督察,貴廠表示其盛裝鹽酸及硫酸之廢塑膠桶(廢棄物代碼R-0205)係由原供應商回收再次使用,惟該廢塑膠桶之清理方式,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查廠內無廢塑膠桶清洗製程,且向供應商查證並無收受貴廠之廢塑膠桶,貴廠未清洗之廢塑膠桶(D-0299)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是貴廠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已於113年11月26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於114年1月1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三四九巷九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349巷92號
統一編號
08436891
更新時間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