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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20009
- 處分日期
- 2023/12/07
- 違規日期
- 2023/07/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保局於112年7月28日至貴事業稽查,貴事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216-01號),會同廠方人員進廠稽查,事實如下:經現場稽查,廠區一樓發現一個貯存桶槽(許可未登載之桶槽),經查該桶槽以管線方式連結收集製程廢水(化鎳金廢水),且稽查時持續有製程廢水排入該桶槽,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二段一四五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中原路二段一四五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