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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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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72
- 處分日期
- 2017/09/28
- 違規日期
- 2017/08/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淡水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1008460),經查發現106年1月份申報之廢棄物:廢矽藻土(廢棄物代碼:R-0405)產出量(5.64公噸)及105年11月份、106年4、5月份申報之廢棄物:食品加工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2)產出量(分別為16.53公噸、17.22公噸及13.63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之最大月產生量(廢矽藻土為5.125公噸/月、食品加工污泥11.85公噸/月)之10%,而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埤島里46之7、46之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