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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31
- 處分日期
- 2023/07/13
- 違規日期
- 2023/06/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前於111年12月8日前往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觀音區工業三路五號)稽查,查該廠將產出之廢塗料底漆桶,以廢鐵型式販賣予鈞宥有限公司(蘆竹區南青路436號),經本局檢視該塗料桶內皆含有殘留漆料,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棄物代碼:C-0301);嗣經本局於112年6月12日請臺端到案說明,經查係臺端向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收受前揭有害事業廢棄物,後續清除並販售予鈞宥有限公司及桃園區富國路上回收廠。綜上,臺端未領有本府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業務清除業務。
- 裁處書主旨
- 命臺端於112年5月18日至5月31日停止營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豐里樹仁一街六○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三路五號(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