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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2/10
- 違規日期
- 2024/11/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9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製程流程略為:原料(布匹)>捲布>上膠(使用PU樹脂)>壓延>貼合>成品,使用PU樹脂、丁酮、甲苯等原料,從事上膠作業,符合環境部公告第2批第1類聚胺基甲酸脂(PU)合成皮製造程序之條件,貴公司已取得本局核發之設置許可證(中市府環空設證字第0741-00號),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2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三二○巷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里沙田路一段三二○巷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