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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90008
- 處分日期
- 2021/09/09
- 違規日期
- 2021/07/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41,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10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於110年6月15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8085),限期110年7月15日前完成改善在案,貴廠於110年7月13日提送放流水合格報告書,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15日派員查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3.5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1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白鷺里成功街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成功街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