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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2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2/22
- 違規日期
- 2018/01/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即益興環保工程行)清運車輛ZW-745(駕駛:ooo)107年1月17日9時15分載運廢沙發椅長約170公分寬約80公分,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未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其他廢棄物超過長80公分寬40公分高10公分者,與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核准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裡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澄仁路212巷23弄1號1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