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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50034
- 處分日期
- 2021/05/28
- 違規日期
- 2021/03/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三廠)灰鐵鑄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80-00號),本局至現場查核時震動脫模作業區(E003)運作中,其對應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壓差計讀值為30mmH2O,未符合許可核定範圍50~200 mmH2O,且逾10%容許範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一、罰鍰新臺幣100,000元。
二、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溪洲里神洲路八五二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神洲里神洲路八五二巷五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