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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秋和畜牧場
- 文號
- 30-108-030013
- 處分日期
- 2019/03/12
- 違規日期
- 2018/04/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湯秋和畜牧場以專管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於排放口採集水樣送驗,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2,200mg/L(限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10,800 mg/L(限值80 mg/L)、化學需氧量28,600 mg/L(限值60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暨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及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忠寮里水尾子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忠寮里9鄰水尾子5之2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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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