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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秋和畜牧場

文號
30-108-03001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3/12
違規日期
2018/04/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罰鍰金額
NT$12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湯秋和畜牧場以專管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於排放口採集水樣送驗,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2,200mg/L(限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10,800 mg/L(限值80 mg/L)、化學需氧量28,600 mg/L(限值60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暨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及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忠寮里水尾子五之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忠寮里9鄰水尾子5之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