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2-106-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3/29
- 違規日期
- 2017/03/23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該公司所屬第三廠因105年9月28日及同年9月29日梅姬颱風大雨造成廠內積水,致污染物自儲存槽溢流並由貯存地點不完整牆壁下方破洞處洩漏至山上區明北段0607-0000、0607-0001共2筆地號,導致土壤污染物濃度超過管制標準,行為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條第1項第15款第1目洩漏或棄置污染物造成土壤污染之污染行為人定義。2.本府106年3月23日府環土字第1060158275D號公告公告山上區明北段0607-0000、0607-0001共2筆地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污染行為人為該公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第41條第3項第1款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21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二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25之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