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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30032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違規日期
- 2020/11/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金屬軋造程序(M05)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09-02號),查核時現場製程正常運作中,經核對原物料報表108年溶劑型塗料(漆料)用量為5.44公噸,惟許可核定為1.3公噸/年,原物料年使用量超出許可證核定量,且逾10%容許範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10年4月23日前向本局提出製程(M05)操作許可異動申請。限改日期:110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北里甲后路一段九九八、一○○○、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北里甲后路一段九九八、一○○○、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