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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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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6/13
- 違規日期
- 2021/08/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全國金馬加油站於本縣彰化市古夷里金馬路1段192號設站,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1日派員稽查檢測,查現場油槍總支數28支,實際使用數22支,本次檢測委由勇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檢測方法執行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驗測定(以下稱氣油比檢測)及油氣管線洩漏檢驗測定(以下稱氣漏檢測)檢測,其中氣漏檢測儀器測值(英吋水柱)結果為1.84(1分鐘後)、1.68(2分鐘後)、1.52(3分鐘後)、1.34(4分鐘後)、1.22(5分鐘後),未符合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氣漏檢測合格標準範圍(1.90-2.10英吋水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一四○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金馬路一段一九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