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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120009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違規日期
- 2017/09/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6年7月19日申請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經本局審查發現貴公司已動工,本局於106年9月19日派員前往勘查現場(桃園市觀音區觀塘段12地號)發現已動工並有廠房結構體,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觀塘段一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