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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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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40013
- 處分日期
- 2019/04/29
- 違規日期
- 2019/02/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一樓廢棄物貯存區比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2.同一樓廢棄物貯存區貯存之廢棄物,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107年9月至107年12月網路申報資料,比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未等於貯存量,無法質量平衡,顯有廢棄物申報錯誤且有部分廢棄物漏申報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八號一樓、二樓、三樓及五樓暨一○號二樓與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三路8號1樓、2樓、3樓及5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