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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080024
- 處分日期
- 2021/08/23
- 違規日期
- 2021/08/06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3D0692,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文化里吉林路27之2號1、2樓、27之1號6樓、27之3號1、2樓)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提供之毒性化學物質「乙二醇甲醚」現場運作紀錄表,其分別於110年6月9日輸入32公斤、110年6月11日輸入8公斤,結餘量計60.073公斤,另截至稽查當日現場運作量為53.56公斤,已逾分級運作量5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領有毒性化學物質「乙二醇甲醚」登記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里吉林路二七之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