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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文號
34-108-03000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3/14
違規日期
2018/10/12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07年10月12日派員稽查,查獲貴院於107年8月15日向金萬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毒性化學物質『甲醯胺』0.0028公斤未申報運作紀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頂埔里科研路三五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
統一編號
9201923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