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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養豬場

文號
40-106-10000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10/06
違規日期
2017/09/26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田尾鄉海豐段1150、1163、1164、1165、1166及1167地號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案經本局於106年9月26日派員赴現場稽查,發現管理室右方空地有暫置收受之植物性廢渣(豆渣)情事,惟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豆渣滲出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段一一五○地號,海豐段一一六三地號,海豐段一一六四地號,海豐段一一六五地號,海豐段一一六六地號,海豐段一一六七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段1150等6筆地號(新生路8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