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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違規日期
- 2020/1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22,73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報運入口「化學高效率濾網」貨物1批(報單第***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判定該批貨物為已使用過之濾材,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定之廢棄物範疇,未申請取得廢棄物輸入許可,逕行輸入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2273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第1項、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八六六之七號一七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6之7號17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