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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違規日期
- 2017/10/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宜蘭縣蘇澳鎮龍祥一路5號)酚醛樹酯製造程序(編號:M01)現場未經核可新增研磨區、一座備用油槽、造片機(編號:E005)破損未密閉、貯料倉(編號:E007、E008)及包裝機(編號:E010)操作量大於許可量、排放管道(編號:P001、P002)高度等,與前揭製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可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龍祥一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龍祥一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