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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6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6/17
- 違規日期
- 2019/04/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廠反應製程廢氣經水洗塔處理後由4根排放管道排放,其中僅1根設有供主管機關查核廢氣排放之採樣孔及採樣平台等相關設施。乾燥製程廢氣經水洗塔處理後由4根排放管道排放,均無採樣孔及採樣平台等相關設施。依督察結果,該廠共7根廢氣排放管道未設置採樣孔、採樣平台及安全爬梯等設施,未符合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4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