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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2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2/18
- 違規日期
- 2022/09/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至廢水處理程序(370001)之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進行採樣作業(採樣編號:○○○、檢測項目為TCLP(重金屬)、pH,檢測結果萃出液中總銅為45.4mg/L(TCLP溶出標準為15.0mg/L),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北路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北路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