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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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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成功淨水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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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違規日期
- 2018/0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07年1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將污泥濃縮池中污泥置於曬乾床旁場外空地曬乾、廢水處理設施單元及管線皆未清楚及正確標示其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放流水進入水體處及其周圍環境可見其污泥沉積未予清除,上述未依登記事項運作及未採行水污染防治相關措施等情事,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3條規定;另發現其未正確申報無機性污泥之產出及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澎湖縣湖西鄉成功村一之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澎湖縣湖西鄉成功村一之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