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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11
- 處分日期
- 2023/10/04
- 違規日期
- 2023/06/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6月28日派員至東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二路21號)勘查,現場抽查部分聯單產源製程產出之廢棄物與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代碼定義之製程不符,東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受上開3筆聯單之廢棄物與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二十三、廢酸洗液之「一、事業廢棄物來源:事業在金屬表面處理酸洗製程以鹽酸、硫酸溶蝕鐵材或鋼材,產生之含鐵離子(濃度在八十g/L以上)廢酸洗液」不符,東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附表(公告)之管理方式或許可文件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二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二路二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