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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交通事業有限公司

文號
21-100-090030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1/09/20
違規日期
2011/08/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於100年10月14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仁愛路六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後龍鎮國道3號後龍收費站南下出口處
統一編號
5714842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