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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6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6/26
- 違規日期
- 2017/05/09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新北市滬尾藝文休閒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5FA2013-1)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一二六號一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段6巷口「新北市滬尾藝文休閒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5FA2013-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