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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50009
- 處分日期
- 2018/05/23
- 違規日期
- 2018/03/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前於107年3月14日14時10分至該公司進行督察,查有違規;經查作業區廢水流至廢水收集陰井期間,惟陰井沉水馬達故障,導致作業廢水溢流至廠區外雨水溝,有疏漏廢水至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並依第51條規定進行裁處,參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計算違規點數共計6點,採處分基數金額5仟元,裁處金額為新台幣3萬元。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