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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4-070085
- 處分日期
- 2015/07/30
- 違規日期
- 2015/06/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違規部分將限期於104年8月30日前完成改善,並請貴公司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改善完成,將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局派員於104年6月11日14時04分前往貴公司,貴公司登記所在地為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174號,於前述地址設廠從事塑膠品塗裝作業,現場作業中,本局會同貴公司人員及檢測公司人員於貴公司排放管道(P003)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7,33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第1項進行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中和里公安路一七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17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