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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5-010065
- 處分日期
- 2016/01/13
- 違規日期
- 2015/06/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局於104年6月25日23時4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所設立之工廠(地點:后里區墩南里舊社路3之8號)稽查,現場從事灰鐵鑄造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公告第5批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經查本局前於103年12月8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30130379號函命貴公司停工,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上述作業且不遵行前案停工命令處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及第49條第1項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南里舊社路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南里舊社路3之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