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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8/08
- 違規日期
- 2023/03/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月○○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貴公司場址(本縣竹東鎮員崠里1鄰1號)稽查,目視貴公司無機性污泥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第1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三重一路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里一鄰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