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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竹新益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 文號
- 30-101-120004
- 處分日期
- 2012/12/13
- 違規日期
- 2012/08/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案一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依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應依法定罰鍰額度最高之規定裁處之。分別計算罰鍰額度,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台幣260,000元;違反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之規定處新台幣210,000元。故本案從一重處,裁罰260,000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鴨寮里復興路六六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鴨寮里復興路667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