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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興畜牧場

文號
41-110-040004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4/19
違規日期
2021/03/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大林鎮排路里排子路38號旁經營李建興畜牧場,本局於110年3月1日12時10分前往稽查,見有露天曝曬雞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大林鎮排子路地段排子路小段五五、五六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大林鎮排路里排子路38號旁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