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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20005
- 處分日期
- 2023/12/22
- 違規日期
- 2022/11/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業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11月21日12時17分至現場,稽查時於該場門口(上風處)未聞有豬屎異味及清潔劑異味,該場放流口排放中無異狀。2.本局巡至該場後方(下風處),於該場後方聞有些許豬屎異味,使用異味偵測儀量得最大值為23,該場代表表示目前場內飼養2000餘頭。3.經查該場未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而有廢污水產出及排出場外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4.本局已當面告知該場代表違反上述規定,如有疑義,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5.另本局現場令該場停工,並停止排放廢污水,儘速至本局申請相關許可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興華村興化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興華村興化39號(福安段668、669、67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