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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嘉鍍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9000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9/10
違規日期
2021/06/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87之26、之2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電鍍)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10年6月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7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0.76倍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10年11月1日前完成改善,改善條件為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二六、二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巷87-26號
統一編號
2251551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