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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違規日期
- 2021/08/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案由善化分局大內分駐所於110年08月23日通知臺端到案說明並製作筆錄,臺端於110年06月27日駕駛車牌:KEF-0000,車斗:HAB-0000載運載運營建廢棄物D-0599(廢磚塊、廢水泥塊、廢塑膠混合物、廢裝潢木版)棄置於本市大內區二重溪段167-20及167-23地號,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齊清理改善等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三合里南工街二六七巷八○弄二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大內區二重溪段167-20及167-2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