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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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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24
- 處分日期
- 2019/11/11
- 違規日期
- 2019/09/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9月16日派員協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至旗津區118號貨櫃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ALUMINIUM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E//08/168/Q0862),經查驗結果廢鋁料夾雜廢電線(含絕緣皮)、廢印刷電路板碎片、廢銅、廢塑膠、廢橡膠等混合五金廢料,非屬該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正氣路一八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118號碼頭(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