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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霆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11-03025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3/17
違規日期
2021/12/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12月24日14時00分許前往本市官田區南廍段496地號巡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所屬車輛車頭(KLL-0000)、車斗(HBC-0000)載運土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附表4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同仁街四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段496地號
統一編號
8369424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