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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9/08
- 違規日期
- 2024/0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上開時段會同代表人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廠內廢棄物堆置區發現有堆置塑膠桶、鐵桶(廢油桶)、生活垃圾及油污散落污染地面,未妥善保存、貯存及未保持清潔完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整潔,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之情事,本局依法告發。2.該廠代表人確認上述紀錄與違規行為無誤並簽名。3.另該廠委託晉鴻企業社,並提供清除合約書供本局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民有街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民有街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