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 文號
- 20-107-020005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違規日期
- 2017/12/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5及A006壓降值均為15cmH2O及A009壓降值為零(許可操作範圍值均為3~10c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三○三號(地下一樓、一樓)、三○三號三樓、三○三號四樓、三○三號五樓(六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303號1、4、5、6樓
- 統一編號
- 8057098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