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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10009
- 處分日期
- 2021/01/12
- 違規日期
- 2020/12/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O路O巷O弄O號設立工廠從事紙類印刷作業,查本局於109年12月5日16時整派員抵達臺中市清水區O路O巷稽查,發現紫黑色廢水排入水體,經本局稽查人員沿線稽查,於該公司廠外溝渠有紫色顏料痕跡,續經本局於109年12月7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該公司勘查,查獲廠內製程廢水未妥善處理,排棄至周界外溝渠污染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南里南村路四○○巷五之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和睦路一段1005巷128弄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