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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20014
- 處分日期
- 2017/02/08
- 違規日期
- 2017/01/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派員於106年1月16日16時35分前往本市小港區東林路17號稽查時,於貴廠廠區周界圍牆外(判定位置:本市小港區東林路12之5號前),發現貴廠排放口有明顯排放黑煙情事,現場錄影存證,並進行目測判煙,判定結果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不透光率20%不得超過3分鐘之規定,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鋁鑄造製造程序(製程編號:M06)熔化爐(污染源編號:E602)氣燃比控制失衡,致燃燒不完全,產生黑煙,由排放口(編號:P601)排放,造成空氣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東林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東林路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