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彰化縣政府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彰化縣政府

文號
30-112-07000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7/12
違規日期
2023/04/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90000元整,限期於112年8月19日前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出具之水質檢測報告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12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華西路七○一號
統一編號
588073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