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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8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8/18
- 違規日期
- 2017/07/06
- 違反法條
-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及預拌混凝土生產作業,具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檢核身分,經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備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污泥貯存於廠區空地內,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廢棄物名稱,且查其於105年10月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廢鑄砂及燃煤飛灰,生產混凝土1765噸,惟未依規定於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申報系統申報該產品之銷售流向及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村鯉魚口九○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村鯉魚口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