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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40018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違規日期
- 2022/11/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8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區三民段103地號承造店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14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現場正進行結構作業,查該工程產出之含淤泥廢水未妥善沉澱,致含淤泥廢水排入文中路雨水箱涵內,後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2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一街八六之五號一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10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