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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6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6/10
- 違規日期
- 2022/06/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291-6號),查貴事業負責人於109年7月15日變更住址,惟遲於111年4月13日於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負責人住址未於30日內辦理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里自立街三二一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里自立街三二一巷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