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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岐畜牧場

文號
30-106-070006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07/05
違規日期
2017/05/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林美岐畜牧場於106年5月31日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SS):265mg/L(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地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潮洋厝段九○一、九○二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潮洋厝段九○一、九○二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