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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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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22
- 處分日期
- 2025/04/21
- 違規日期
- 2025/04/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查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系統,貴事業收受之廢棄物(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399)、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及衍生廢棄物(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產出貯存申報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山中街五一之一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山中街五一之一號一、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