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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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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3/11/30
- 違規日期
- 2023/09/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26日至該公司森霸二期行政區一般性建築物統包工程營建工地(營建空污管制編號:D111RN1006-1),查旨揭工地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辦理,依違反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附表查現場缺失如下,缺失點數共計18點:一、工地周界圍籬,未含蓋工地全區且兩工地交接處,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管辦規定高度,違反本辦法第6條第1項,記4點。二、車行路徑級配粒料鋪設厚度不足,違反本辦法第8條第1項,記4點。三、出入口有明顯色差,加壓沖洗設備現場無法沖洗車輛,違反本辦法第10條第2項,記10點。本局於112年9月26日至該公司森霸二期行政區一般性建築物統包工程營建工地(營建空污管制編號:D111RN1006-1),查旨揭工地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辦理,依違反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附表查現場缺失如下,缺失點數共計18點:一、工地周界圍籬,未含蓋工地全區且兩工地交接處,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管辦規定高度,違反本辦法第6條第1項,記4點。二、車行路徑級配粒料鋪設厚度不足,違反本辦法第8條第1項,記4點。三、出入口有明顯色差,加壓沖洗設備現場無法沖洗車輛,違反本辦法第10條第2項,記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2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等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4條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豐德里隙子口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豐德段667、667-2~667-7、667-9、686、691、691-1~691-4、691-6、691-9、692-1~692-5、692-7、692-8、724-2、724-3、724-6、724-7、724-8、724-10、724-11、725-1~725-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