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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70032
- 處分日期
- 2017/07/26
- 違規日期
- 2017/03/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30日派員查處民眾陳情案件,現場採集放流槽最終池廢水樣品一組送驗,檢測結果pH值5.7、懸浮固體值190mg/L、化學需氧量4,150mg/L,與排放許可證登記數值(pH值6~9、懸浮固體值1~25.94mg/L、化學需氧量值5~94.16mg/L)不符,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